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在学生中开展“学生党员导师制”的试行办法
发布日期: 201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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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在学生中开展

“学生党员导师制”的试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及校党委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精神,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  学生党员导师制的内容

1、双学小组导师制,是指每个学生党员指导1个双学(双学指学党章、学马列)小组,开展学习讨论、交流活动,帮助双学小组成员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坚定理论信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学生帮扶导师制,是指每个学生党员对其所在班级同学中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学生,实行传、帮、带,进行结对帮扶。

3、学生党员包寝室制,是指每个学生党员联系一个学生寝室实施思想教育和基础文明管理工作。

二、  学生党员导师制实施办法

1、每个学生党员,每学期开学向院党总支提出申请,填写导师制联系的双学小组、帮扶同学和寝室名单。

2、每位党员每学期都要制定行动计划和管理目标。

3、每位党员每月至少要开展两次活动。

4、每位党员每次活动都要进行总结,并上报院党总支。

三、  导师主要职责

(一)、双学小组导师主要职责

1、组织指导双学小组开展政治学习、讨论、交流等活动

2、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如实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思想情绪,适时作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3、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协助辅导员做好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业余党校学习工作

(二)、学生帮扶导师的主要职责

1、开展谈心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言传身教,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帮助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对症下药,促进其转化。

2、帮助他们培养浓厚的学习兴趣,刻苦学习,发展成才

3、有针对性地开展辅导工作,探讨学习方法,帮助其提高学习成绩

4、帮助促进他们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敬师生,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5、帮助和鼓励他们改正缺点,增强创优意识,促进其全面发展。

(三)、学生寝室学生党员导师的主要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寝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寝室秩序

2、督促检查学生寝室的环境卫生情况

3、检查学生寝室有无私接电源,乱拉电器,点燃蜡烛,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现象

4、检查学生寝室有无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现象,一旦发现要及时制止,并向辅导员反映。

5、检查学生寝室有无留宿外人现象

6、检查学生寝室有无晚归、不归现象

7、检查学生寝室有无在校外租房住宿现象

8、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工作记录,每周向辅导员汇报一次,同时突发问题要及时汇报

四、  附则

1、学生党员导师均要与院党总支签定责任状,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2、学生党员导师要及时向辅导员、院分管领导汇报工作,交流总结。

3、加强学生党员导师的工作考核,考核以工作计划、工作日志及职责履行情况为主要依据。

4、学生党员导师工作情况列入党员年度考评范围并记入本人档案。

 

 

O0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