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建筑学专业毕业设计质量监控
发布日期: 201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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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毕业设计重要性

毕业设计是完成本科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对建筑学专业全部理论课程及设计课程学习后的综合训练,也是学生在校期间的一次综合性最强、最接近工程实际和社会实际的实践教学环节。我建筑学专业毕业设计设置在第十学期,共16周,其中包括毕业设计实习4周。

    二、建筑学专业毕业设计特点

由于建筑学专业不仅需要建筑、水、暖、电等的相关专业知识,还需要包括美学、社会学、(行为)心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是具有多学科性边缘学科和运用性学科的特点。一个建筑作品的评判就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找到最佳平衡点,拿出最佳方案。所以建筑作品也往往是“一题多解”,没有固定的标准答案。因此,针对建筑学专业的专业特点,构建科学、合理、规范的建筑学专业毕业设计质量监控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三、 毕业设计选题阶段的质量监控

    (一) 确定毕业设计选题原则

毕业设计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业务要求;(2)使学生能够全面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3)面向学科前沿及当前地域环境发展面临的问题;(4)选题尽量与实际项目结合,鼓励学生进行社会调研和实践。

    (二) 提前确定毕业设计选题题目

毕业设计应由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中高级职务教师或者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建筑设计院总工担任指导教师。在学院的统一规划下,指导教师必须于第九学期提出选题,学院成立毕业设计审题小组对毕业设计题目进行审核题目审核通过后,在第九学期末提前公布毕业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名单,并报送学院备案。

    (三) 打破传统教学模式

在第九学期提前向学生公布通过审查的毕业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名单,在毕业生向指导教师咨询、商量的基础上选报指导教师及设计题目,最后由教研室协调、平衡各组人数,力争使所有学生与教师都满意。

在毕业设计中强调不同专业教师合作,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加关注相关学科的渗透和知识的交叉。

    四、 毕业设计质量监控

指导教师严格按要求对学生进行考勤,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答疑,16周的毕业设计与指导老师见面指导不少于3次,其余时间由学生与指导教师灵活安排方式与时间。为保证指导质量、及时监控毕业设计进度,现对当面指导次数进行规定:学生少于3次当面指导的直接进入二次答辩,少于2次当面指导的学生则延期答辩。3次返校与指导老师当面指导的学生必须在毕业设计指导记录表上签字,同时在辅导员处签字确认,以便毕业设计指导组抽查。 

为了更好的提高毕业设计质量与管理,3次返校与指导老师见面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第一次时间段3月14日—3月23日;第二次时间段4月14日—4月20日;第三次时间段5月19日到答辩结束。在学院安排的时间段学生必须在校做毕业设计,不能随便请假,积极与指导老师见面指导和答疑,指导老师必须严格考勤、指导,按照毕业设计进度认真完成。

    五、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和成绩评定工作的质量监控

    )毕业设计最终答辩

毕业设计最终答辩前一周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此时,学生应将整理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成果交给指导教师审阅。

答辩小组教师应认真听取学生的陈述,全面考察学生提交的成果以及学生在答辩中的总体表现,对学生进行考核和评定,并及时记录学生答辩的主要内容。此外,学院还专门邀请教学督导组深入答辩小组认真考察整个答辩过程,听取学生答辩,对答辩过程进行监督。答辩工作全部完毕后,答辩小组将评定的答辩成绩及相关报表在两天内上报学院答辩委员会,经答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汇总上报教务处。

    )毕业设计成绩评定

由于建筑设计方案的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建筑作品也往往是“一题多解”,没有固定的标准答案,为促进毕业设计小组之间的成绩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对学校拟定的毕业设计成绩考核和评分标准进行了适当的改革,降低了指导教师评分所占的比例,增加了评阅组评分环节,并将中期答辩和最终答辩成绩也纳入到总成绩当中,具体内容和比例如下:

1)由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评定,占总成绩的30%

2由毕业设计评图小组教师评定占总成绩的30%

3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教研室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