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积极落实修订201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
发布日期: 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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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和《土木工程专业指导规范(认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好学校《关于制(修)订201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就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开展系列研讨活动。

2018720日下午,建工学院在知行楼321会议室开展《国标》和《规范》学习研讨活动。会议由建工学院院长戈海玉主持,副院长涂劲松及土木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相关专业教师参加会议。

首先,戈海玉介绍了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修订内容及相关要求。接着,戈海玉以《土木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土木工程专业)》为例,对《国标》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说明。最后,涂劲松就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做了补充说明。

2018724日下午,建工学院在知行楼321会议室开展第二次研讨活动,推进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会议由建工学院院长戈海玉主持,副院长涂劲松、土木工程专业负责人吴坤铭、力学教研室主任杨富莲、土木工程教研室主任葛清蕴及土木工程专业教师参加会议。


吴坤铭首先就2018级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谈了几点思考,内容涉及专业方向设置、学分设置、集中实践环节学分设置及专业课程设置。接着葛清蕴补充部分思考内容,包括部分课程的授课时间及学分安排问题。杨富莲补充课内实验学时安排的调整。进而,涂劲松就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行梳理解析,在满足《国标》和《高等学校土木工程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增删课程或课时。并强调,可通过增开专业选修课、申报新专业、开展课程改革等方式使专业保持可持续性及专业交互性。最后,戈海玉强调,所有教师都应参与到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在满足《国标》和《高等学校土木工程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的前提下调整部分课程,可参考合肥工业大学及安徽建筑大学等兄弟院校的优秀经验;在人才培养修订工作完成后,积极落实各项大纲的编写工作。(文/葛清蕴,图/卞支娜,审核/戈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