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
发布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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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提升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推进的质量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日常工作开展及有关重要信息要经常沟通。党委书记和院长要结合学院重点工作推进和有关重要事项,每周不定期进行沟通。领导班子和行政管理人员每周召开1次工作例会,听取工作开展有关情况汇报,沟通指导相关工作开展。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相互通报分管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挥班子成员集体智慧解决分管工作难题的重要作用,及时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

二、重要问题及重要事项决策前要充分沟通。党委会的重要议题,党委书记应当在会前听取院长意见;党政联席会议的重要议题,党委书记、院长应当在会前互相沟通,意见不一致的暂缓上会。凡属学院“三重一大”工作的决策议题,在会议研究决策前,分管院领导要针对研究议题的涉及事项,与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和沟通,涉及学院长远发展及与师生权益紧密相关的研究议题,主要领导要牵头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讨论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达成意见一致的议题,方可上会研究。

三、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执行要协同推进。学院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涉及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协同完成的,由两位分管院领导共同研究提出推进落实的具体方案,明晰分工,把握重点、难点和工作推进节奏。适时碰头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如遇特殊原因或当前难于解决的问题等因素影响工作推进,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或院长汇报沟通情况。

四、重大活动及紧急事项要随时沟通。学院重大活动或遇紧急事项,由党委书记、院长(或分管院领导),牵头成立相关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报请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牵头院领导要及时做好信息沟通、情况研判,工作协调落实等工作。

五、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心。谈心交心要紧密结合思想工作、作风建设等实际,真心交流,坦陈心迹,达到互相理解、增进友谊的目的。党委书记和院长每学期要和班子成员进行不定期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相互谈心交心活动。

六、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沟通协调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廉的一项内容。

 

 

                                中共皖西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