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智能建造专业本科导师制试行方案
发布日期: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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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智能建造专业基本概况

   为适应建筑业向“信息化”和“智能化”转型升级的国家战略需求,积极推进新工科建设,满足地方人才需求,2020年我校成功申报智能建造专业。2021年,我校首次招生智能建造专业,第一届计划招生40人,实际报到40人。目前智能建造教研室专业教师10人,其中教授2人,博士3人,副教授3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2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人,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1人。教师分别具有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测绘科学、智能机械与遥感技术等学科或科研背景。

二、指导思想

基于新工科背景,结合我校智能建造专业的实际定位,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发挥专业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有效推动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提高智能建造专业本科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在我校第一届智能建造本科专业中试行导师制。

三、导师的任职条件及配备

1、拥护党的领导和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2、组建导师组,每组不少于3人,其中必须有一位企业导师。团队至少有一位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组长,负责团队的组织协调,交流合作,企业导师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3、基于新工科特点,导师组要求至少有一位本科专业为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的教师,交叉融合测绘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等学科或科研背景的老师,共同组建复合型导师组。团队近5年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有在研的省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或横向课题。

4、每位导师(不含企业导师)指导学生数每个年级不低于2人,团队指导学生总数每个年级不高于12人。

四、导师的工作职责

1、思想引领。坚持立德树人,以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素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学生崇真、尚美、向上的思想道德情怀,提升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思想境界。

2、心理沟通。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密切师生日常交往,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和问题,构建平等、民主、亲密、和谐的师生关系,努力以自身的言传身教促进学生的品德养成和全面发展。

3、学风建设。引导学生树立人生理想,明确奋斗目标;引导学生了解专业方向,培养学生专业兴趣,引导学生树立稳定的专业思想;引导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强化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终身学习的意识。

4、学业指导。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专业方向选择、职业规划等进行指导。

5、科研引导。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参加导师组的科研课题,开展课题研究,参与文献查阅、实践调研、实验操作、仿真模拟等活动。以课题为支撑,组织和指导学生积极参加互联网+比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等创新训练,指导学生撰写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申报专利等。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在此基础上,积极进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改革创新。

6、专业竞赛指导。根据学生兴趣、特长及就业需要,组织学生参与智能建造相关专业竞赛,以赛促学,锻炼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精益求精的职业品质,以及团队合作能力。

7、就业指导。对学生就业、继续深造提供指导,积极为学生联系实习、就业单位,为继续深造的学生提供考研信息、调剂信息、帮助联系导师,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8、评优评奖建议。导师应在学生评优评奖、申请入党、推免研究生等工作中提供中肯的意见。

五、学生要求

1、大一大二以寝室为单位配置导师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大三以后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及未来就业方向,经学生申请,导师同意后进行适当调整。

2、尊重导师,自觉遵守导师组的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参加导师指定的各项活动和任务,主动与导师联系,积极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3、根据导师的意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参与计划,包括参与课题研究、毕业设计改革创新、专业(学科)竞赛、互联网+比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等,并认真履行。

4、参与团队活动中认真、踏实、多思、多问、多交流,发挥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六、管理与考核

1、专业负责人对导师制进行全面管理和协调,负责制定、修改、完善导师制度,对导师组进行考核。

2、每个导师组负责人协调该团队的活动计划,进行组织协调,任务分工,与企业协调,定期聘请企业导师进行指导。

3、学生考核。导师组负责人每学期负责对该组学生进行学期末考核打分,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在评优评奖时可以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科研、专业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于表现较差的学生要进行私下谈话,了解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帮扶。

4、导师考核。对导师组进行考核,每学年通过工作记录、所带学生成果、突出事迹、学生成绩及格率和优秀率,考研比例,就业率等评选出优秀导师组,在优秀导师组内评定表现突出的优秀导师,在每年考核中优先考虑优秀等次。

七、其他

   本规定在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智能建造专业试行,相关解释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和智能建造教研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