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掌握各党支部的工作、活动情况,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时间
根据学院党委工作总体安排,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
二、例会范围
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三、例会内容
(一)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指示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检查对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及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汇总各党支部对党委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安排的落实情况,检查党支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记录情况,听取下一步工作设想和建议,布置下一步工作。
(三)分析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形势和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根据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对策和解决措施。
(四)交流各党支部工作情况和经验,研究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五)围绕学院每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及时部署党支部的工作任务。
(六)交流各党支部书记思想及工作情况,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相应对策,对有关具体工作及基层党支部工作理论进行研讨交流与培训。
(七)介绍推荐支部范围内的各类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件。
四、例会组织
例会由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主持。各党支部书记根据会议主题作好会前准备,按时参加会议;例会中,要积极参加讨论,做好记录;例会之后,要及时向全体党员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工作任务。每次会议由组织员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到每位成员。
五、会议纪律
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准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事前向党委书记请假。
六、责任考核
支部书记参加例会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党支部工作的依据。
中共皖西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