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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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实验室工作有序运行,依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皖西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皖西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院发〔201964号和《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建工院发〔202025等有关规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特制定本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方案。

  1. 基本情况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现有两个实验室管理建制,下设土木与给排水实验室和建筑学实验室,47个实验分室,配有2位实验室主任,专兼职实验员6人,实验室主要满足课程实验、学生实习和教师科研实验等。

  1. 组织领导

学院主要领导对实验室安全全面负责,分管院长对实验室安全负有日常管理职责,实验室主任负有实验室安全直接领导职责,实验员对所管理实验室是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更好的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成立由学院领导班子牵头的实验室管理组织。

  长:戈海玉  常光明

副组长:涂劲松  黄金妹

   员:钱红梅  谢轩  徐辉  陈金鑫  刘辉  王菊  方金苗  蔡金龙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检查主要内容

  1. 室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制度上墙情况;

  2. 实验室准备及水电安全工作情况;

  3. 实验室周边环境安全、通道及安全器材完好情况;

  4. 药品库管理情况;

  5. 实验室的学生安全教育及日志填写情况。

四、实验室安全检查时间安排

1、实验员自查。实验员必须每日查看实验室安全情况,每周进行1次全面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实验室主任每周要对所管理实验室进行巡查1-2次,对重点隐患部位做到经常性巡查,对防火防盗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3、学院在期初由分管副院长组织进行实验室安全准备检查,期末由学院组织主要领导参与的安全大检查。

五、安全隐患整改

1、各层级对检查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分级分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

2、对本层级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实验员应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不能排除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实验室主任或学院处理,对于危及学生安全的实验应执行提前报批制度。

3、对学院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学院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人员。相关责任部门应及时响应,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落实整改工作。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