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实验室工作有序运行,依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皖西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皖西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院发〔2019〕64号和《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建工院发〔2020〕25号等有关规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特制定本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方案。
基本情况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现有两个实验室管理建制,下设土木与给排水实验室和建筑学实验室,47个实验分室,配有2位实验室主任,专兼职实验员6人,实验室主要满足课程实验、学生实习和教师科研实验等。
组织领导
学院主要领导对实验室安全全面负责,分管院长对实验室安全负有日常管理职责,实验室主任负有实验室安全直接领导职责,实验员对所管理实验室是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更好的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成立由学院领导班子牵头的实验室管理组织。
组 长:戈海玉 常光明
副组长:涂劲松 黄金妹
成 员:钱红梅 谢轩 徐辉 陈金鑫 刘辉 王菊 方金苗 蔡金龙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检查主要内容
室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制度上墙情况;
实验室准备及水电安全工作情况;
实验室周边环境安全、通道及安全器材完好情况;
药品库管理情况;
实验室的学生安全教育及日志填写情况。
四、实验室安全检查时间安排
1、实验员自查。实验员必须每日查看实验室安全情况,每周进行1次全面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实验室主任每周要对所管理实验室进行巡查1-2次,对重点隐患部位做到经常性巡查,对防火防盗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3、学院在期初由分管副院长组织进行实验室安全准备检查,期末由学院组织主要领导参与的安全大检查。
五、安全隐患整改
1、各层级对检查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分级分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
2、对本层级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实验员应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不能排除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实验室主任或学院处理,对于危及学生安全的实验应执行提前报批制度。
3、对学院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学院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人员。相关责任部门应及时响应,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落实整改工作。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